一事一议有四难
作者机构:合德镇政府 江苏省射阳县长荡镇政府
出 版 物:《农村工作通讯》 (NEWSLETTER ABOUT WORK IN RURAL AREAS)
年 卷 期:2001年第8期
页 面:42-42页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发展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但在实际操作上有五难。一是集中开会难。按照有关规定,出席议事的代表面越宽越好,必须达到两个70%以上(即70%以上的村民或户主到会、70%以上的到会人数同意),方可生效。村组合并后,其规模少则上千户三四千人,多则三四千户万把人,要召集上千人开会谈何容易。加上现在农民各家有各家的事,不可能一二一、齐步走,难以召之即来。二、会场安排难。如今村部只有几间房,大会议室很少,只能容纳几十人至多上百人。要开大会,非学校操场莫属。但这样,不仅影响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