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On the Scope of Environmental Damage Compensation作者机构: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文法系广东广州510091
出 版 物:《政法学刊》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9年第26卷第1期
页 面:51-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81901[工学-采矿工程] 0819[工学-矿业工程] 08[工学]
摘 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是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损失能否得到足额赔偿。环境损害范围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与此相对应,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也应是一个发展的过程,除了传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以及精神损害之外,还应当包括公民环境权益的损害和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