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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媒与司法关系分析

作     者:佘白羽 刘源 

作者机构: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出 版 物:《新闻知识》 (News Research)

年 卷 期:2007年第7期

页      面:79-81页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5[文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司法关系 传媒 媒体行为 类价值 言论自由 公平审判 民主社会 基本人权 

摘      要:论者常将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划归为两类价值的关系,传媒代表“言论自由(free press),司法则代表“公平审判(fair trial)。这两类价值已为多数国家确定为宪法性权利,两者既是不得让渡的基本人权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但这种划归并非在任一社会环境下都能实现。媒体与媒体行为,司法机构与司法行为并非能天然地作为两类价值的载体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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