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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朝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华法律文化的历史贡献

作     者:温晓莉 

出 版 物:《民族研究》 (Ethno-National Studies)

年 卷 期:1992年第5期

页      面:59-6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030401[法学-民族学] 

主  题:历史贡献 少数民族政权 中华法律 民族关系史 北方少数民族 黄河流域 南北朝时期 中华文化 文化史 法律文化 

摘      要:南北朝时期,中国北方少数民族不仅在音乐、舞蹈、绘画及农牧业生产上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而且在法律文化这一被法学史学者称为“硬性文化的上层建筑核心领域内,亦有突出成就。本文试从法律文化史和民族关系史的双重角度,究其端要。 此时,先后有五个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羌、氏族),在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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