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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对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

On the Judicial Supervision on the Commercial Arbitrate by the Court

作     者:刘惠荣 

作者机构:青岛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出 版 物:《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2年第35卷第5期

页      面:144-1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商事仲裁 司法监督 准司法 

摘      要: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是商事仲裁的四个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法院司法监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与一些国家仲裁法以及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相比,我国仲裁法尚有不足。对其施以建设性的修改方案,有助于改善我国仲裁法的实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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