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监管法原则的思考
On Laws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作者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长春市130021
出 版 物:《金融研究》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年 卷 期:2003年第4期
页 面:69-7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金融监管法 金融监管 中国 金融监管关系 优化监管原则 利益冲突
摘 要:金融监管法是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监管法的原则 ,是指能够全面、充分反映金融监管法所调整的金融监管关系的客观要求 ,并对这种关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准则和指导思想。本文从法的原则的意义和确认金融监管法的原则的方法论入手 ,讨论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 ,即优化监管原则。优化监管是指金融监管法要赋予金融监管机关监管职权 ,金融监管行为必须以不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为根本 ,以保证市场调节的基本自然生态不被破坏为前提 ,通过依法优质高效监管 ,协调平衡各种利益冲突 ,实现金融业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优化监管的具体内涵是依法监管、合理监管、适度监管、公正监管、审慎监管、全方位持续监管和高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