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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广告违法现象面面观

作     者:张惠琪 

出 版 物:《北京工商》 

年 卷 期:1996年第2期

页      面:22-23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违法现象 广告法 广告业 银屑病 法律意识 违法广告 广告意识 1995年 虚假广告 广告从业人员 

摘      要:广告业是市场经济的先导行业。“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大战中,市场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表象,广告确实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在广告宣传的大潮中,鱼虾混杂,也潜动着主流。仅以北京市东城工商局为例,1995年1—10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近40起,罚没款340万元。 屡屡犯规的广告业 ——花样翻新的香烟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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