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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股份法理研究

On Legal Principle of Class of Shares

作     者:王东光 WANG Dong-guang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620 

出 版 物:《科学.经济.社会》 (Science Economy Society)

年 卷 期:2013年第31卷第3期

页      面:121-125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基  金:"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类别股 种类股 特别股 类别权 

摘      要:类别股份以股份本身所依附之权利事项为区分标准。类别股份之设计及权利配置得依公司之意思,但此之创设自由应以创设之意愿及股份之内容为界,不能及于创设行为本身。股份平等原则适用于公司发行之全部股份。不同种类的股份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构成,但每种股份之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相当的,不同股份类别之间处于总体平衡的状态。类别权的变更需要征得权益受到影响的类别股东的同意,其法理基础在于不同类别股东的利益分化和由此形成的分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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