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毛诗平议》看训诂中的逻辑问题(证明部分)
出 版 物:《古汉语研究》 (Research in Ancient Chinese Language)
年 卷 期:1989年第4期
页 面:8-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3[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05[文学]
主 题:良人 毛诗 训诂 逻辑问题 肃肃 同一律 《诗》 文王 义位 淮夷
摘 要:证明过程中的毛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违反思维规律。 在讨论论据方面的问题时,我们已经谈到《平议》中违反充足理由律的现象,而违反排中律的现象在训诂中极为少见,所以这里只分析一下违反同一律和不矛盾律的情况。 1.违反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论断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思想对象必须保持同一 性,也就是保持确定性。“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的。王力先生在谈到“偷换概念的问题时,曾举俞氏《平议》中的“繶“缠“抈为例,所论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