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作者机构:长江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22期
页 面:89-90+9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基于此,刑诉法上首次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然而,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实践运行中,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侦查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否出于自己的内心真意等等。对此,笔者将选取其中的一点,即从侦查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问题出发,陈述一些学者的观点,表明自己的立场,并进一步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在侦查阶段应用的正当性,并对该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