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标准与定罪标准关联性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杭州青年讲师团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9年第21期
页 面:32-3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起诉标准与定罪标准关系研究”(编号:GJ2017C23)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信息化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其中,个人信息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法制保障的不健全、网民信息安全意识的缺失使得个人信息泄漏问题日趋严重,更有甚者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但比较尴尬的局面是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中对于认定公民个人信息侵权的几个关键概念没有足够清晰、明确的界定,起诉标准与定罪标准之间的平衡问题悬而未决。因此,清晰明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明晰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入罪和量刑标准是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另外,怎样的起诉标准和定罪标准关系模式才最为符合诉讼规律和法理精神,如何寻求两者之间统一性与平衡性?本文将对上述问题一一进行研究,旨在抛砖引玉,以此激发同仁对相关问题的深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