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承诺——吉林省法院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年”宣传日活动见闻
出 版 物:《吉林人大工作》
年 卷 期:1998年第6期
页 面:24-24页
主 题:法院系统 群众满意 法官 承诺 吉林省 人民满意 执法机构 群众举报 审判机关 宣传
摘 要:冬去春至,大地复苏。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作为国家执法机构的审判机关应该怎么办?今年初,吉林省各级法院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做让党放心法官,建人民满意法院。这是法官们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为了实现这一庄重承诺,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他们决定把1998年作为群众满意年。这是法官们履行自己承诺迈出的第一步。为此,省高院、各市中院及各基层院均向群众发出了公开信,公开自己的承诺,以使全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月11日这天,他们又在全省城乡开展了群众满意年宣传日活动,以实际行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