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商业行使政府职能应有明确的保护措施
出 版 物:《商业经济与管理》 (Journal of Business Economics)
年 卷 期:1990年第4期
页 面:66-67,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摘 要: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打破了过去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商业企业政企不分的状况。但是,政府改变对企业实行行政式的领导方式,并不意味着同时能轻易地放弃对国营商业主渠道的依赖。国家经济职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体制下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必须通过国营经济来完成。尤其在当前,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健全,政府通过价格、利率、税收等经济手段来调控市场的能力还是十分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