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禁止令的法律性质及其改革方向 收藏

禁止令的法律性质及其改革方向

Legal Nature and Reform Direction of Prohibition Order

作     者:李怀胜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刑事法杂志》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1年第11期

页      面:9-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禁止令 处遇措施 改革方向 资格刑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可以分为管制中的禁止令和缓刑中的禁止令。由违反两种禁止令的差异化制裁模式决定,禁止令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兼具刑罚性和非刑罚性的综合性处遇制度。禁止令的直接法律功能是管制执行的绳索与缓刑考验的规则,间接法律功能是刑罚执行或者缓刑考验期间的资格禁止,并与前科形成法律效应上的呼应。禁止令的短期改革方向是增设假释中的禁止令,远期改革方向是摆脱现有刑种与刑度的束缚,独立为真正的资格刑。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