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场着火,责任谁负
作者机构:山东临清工业技术学校
出 版 物:《农家参谋》 (The Farmers Consultant)
年 卷 期:2001年第8期
页 面:34-3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麦收季节,河南省新野县城郊乡的刘某和邻居晋某打了一年的因麦场着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日前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 去年5月23日上午,晋某应邻居刘某的请求,把自己未配置灭火装置的四轮拖拉机开到刘某麦场为其打麦。晋某将拖拉机调试好后,由刘某请人开始打麦。中午晋某回家吃过饭后,提着柴油来给拖拉机加油,发现拖拉机被麦秸埋着,忙让刘某把麦秸挑开,但为时已晚,麦秸下已经燃起的暗火开始蹿起了火苗,将晋某的拖拉机烧毁。经鉴定,该拖拉机烧毁前评估价值4000元,烧毁后残值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