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台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出 版 物:《税收征纳》
年 卷 期:2019年第6期
页 面:29-32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申报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代开发票 服务台 应税所得 主管税务机关 劳务报酬所得 税额标准 稿酬所得
摘 要: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