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行为规制
The Regulation on the Abusing the Right of Appl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作者机构:上海政法学院
出 版 物:《当代法学》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5年第29卷第5期
页 面:14-2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信息流通视野下的信息法研究"(12PJC010) 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信息法重点学科(R0115007)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是各国信息公开法实施后普遍面临的问题。对此,各国都通过立法或援引其他规定对申请权滥用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同时也设置一定的条件避免行政机关滥用该限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地政府部门同样面临大量的纠缠申请和申请权滥用问题。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缺少相关规定,导致各地规制方法并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固有价值的发挥。未来有必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申请本身出发并聚焦申请所造成的重大后果对申请权滥用行为进行适当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