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平台债与美日市政债的比较及启示
A Comparison of Local Government Platform Bonds with Counterparties in US and Japan作者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出 版 物:《银行家》 (The Chinese Banker)
年 卷 期:2013年第2期
页 面:57-59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地方政府 市政债 银行贷款融资 《贷款通则》 地方财政收入 市政基础设施 代理发行 《预算法》
摘 要: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债券,只能通过中央政府代理发行,《贷款通则》和《担保法》禁止地方政府向银行贷款融资和对外担保,因此地方政府实际上无法获取债务融资。同时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地方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需求旺盛,为了增加外部融资,规避现行法律的限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成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外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