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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法律秩序的思想基础

作     者:牟文富 刘强 

出 版 物:《国际法学》 

年 卷 期:2008年第6期

主  题:国际法律秩序 卢梭 康德 凯尔森 和平架构 自然状态 国家同质性 

摘      要:卢梭、康德和凯尔森都提出了永久和平的构架,分别是统一的欧洲联邦国家、自由共和制国家的普遍性联盟、具有集中制裁权能的国际组织,都是后世国际法秩序的思想先驱,各自都为当今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了知识基础。三者在处理“自然状态这一假设和作为和平前提的“国家同质性问题上的差异导致其理论具有根本性的不同。自然状态是卢梭和康德要克服的状态,而凯尔森将其作为走向集中性制裁之国际组织的出发点;国家的同质性是康德和平理论的根本出发点,也是一种先验规定,而凯尔森的和平构架对此完全予以忽略。他们和平架构的深层规范性基础各具特色,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都显得比较狭窄。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他们各自的规范性基础内容才得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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