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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上的法律错误溯源

Sources of Legal Mistakes in Roman Laws

作     者:班天可 

出 版 物:《法理学、法史学》 

年 卷 期:2013年第11期

页      面:138-154页

主  题:错误 法律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罗马法 学说汇纂 

摘      要:在我国,不少学者甚至法官都认为,“不得以对法律的无知为抗辩可以上溯至罗马法的传统原则。实际上,罗马法虽然区分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但对后者绝非不救济。《学说汇纂》第22卷第6章记录了保罗(Paulus)、拉贝奥(Labeo)、涅拉茨(Neratius)、彭波尼(Pomponius)、帕比尼安(Papinianus)等古罗马法学家关于法律错误的见解,其中以保罗最为苛刻。然而,恰恰是保罗的意见为后世的注释学派所采纳,又经自然法学派的加工才形成了“不得以对法律的无知为抗辩的法谚。罗马法中,法律错误和事实错误的区分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尤其不适用于物的权属的错误和非债清偿的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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