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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研究

Punitive Damages on Employing Unit

作     者:刘焱白 

出 版 物:《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年 卷 期:2014年第4期

主  题:劳动法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惩罚性赔偿金 

摘      要:我国劳动法虽然已经设立针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是在赔偿范围、数额确定、赔偿归属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对赔偿范围,应区分提起司法程序的受害劳动者、其他受害劳动者和社会整体利益,分别予以赔偿,并实行追加赔偿;对赔偿数额,应建立多元化的考量标准、计算基数和赔偿限额标准;对赔偿归属,应分离赔偿金并分别确定归属,并选择公益性组织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受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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