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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财政督理型准政区及其行政组织

作     者:余蔚 

出 版 物:《宋辽金元史》 

年 卷 期:2005年第4期

主  题:政区 准政区 行政组织 财政督理型 

摘      要:宋代存在着各种准政区。其中对于国家政治生活影响最大的,是以发运使、总领、提举茶马、提点坑冶所管辖的财政督理型准政区。以发运使等为长官的准行政组织,受中央政府委托,在各自辖区内履行财政职能,并且围绕各自的职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地方行政事务。它们对本政区内的州、县,甚至路一级的官员存在着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使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事务的监察与管理进一步加强;但是它们的权力扩张受到中央政府的抑制,最终未能成为正式的行政组织,使宋代地方行政体系运作迟缓的发展趋势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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