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革命根据地的证券法律制度
On the Security Law of Chinese Revolutionary Territories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版 物:《政法学刊》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4年第21卷第3期
页 面:109-11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主 题:革命根据地 证券法律制度 股票 公债 融资方法 金融监管
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曾利用证券这一特殊的融资手段服务于根据地的军事、经济需要。根据地的证券主要有饭票、米票、粮草票、本票、赈灾券、公债券、股票等。配合证券的发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根据地证券法律。这些法律散见于党和人民政府颁布的纲领、决议、指示、以及政府、企业颁布的条例、章程之中。根据地的证券法是很粗疏、简陋的,甚至也不用证券法这样的名称。但毋庸置疑的是,它为中国革命的最终胜利做出了贡献。解放后,这些证券都得到了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