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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视阈下的义利观及其启示

Marx's View of Righteousness and Benefi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ree Forms"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Its Enlightenment

作     者:靳红娜 孙丹丹 JIN Hongna;SUN Dandan

作者机构:新乡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吉安343000 

出 版 物:《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

年 卷 期:2019年第31卷第3期

页      面:33-38页

学科分类:030504[法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正确义利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路径选择"(2019-ZDJH-358) 

主  题:马克思 “三形态”思想 义利观 正确义利观 

摘      要:马克思明确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三形态视阈下的义利观: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下的重义轻利,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重利轻义,自由个性阶段的义利统一。义利统一是马克思义利思想的主要特征。正确的义利观和马克思义利观之间是一种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正确的义利观全面继承了马克思义利观的研究成果,同时又结合新的实践对之作出了创造性的发展,是马克思义利观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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