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场合下监护人的责任形态
作者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 版 物:《农家参谋》 (The Farmers Consultant)
年 卷 期:2019年第6期
页 面:267-26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对未成年人侵权中监护人责任形态的确定不宜太过固化,责任形态划分的意义在于将侵权救济的风险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法律作出这种风险分配所考虑的因素至少包括了行为本身的特点、意思联络与否、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