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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拍卖公司势在必行

作     者:王涛 桑可朝 赵相柱 

作者机构:河南省西峡县城市信用社474550 

出 版 物:《征信》 (Credit Reference)

年 卷 期:1997年第24卷第5期

页      面:94-9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拍卖公司 抵押物 质押权 抵押贷款 国有商业银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城市信用社 河南省西峡 抵押人 金融体制改革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质押、抵押贷款,以其较高的安全系数越来越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贷款方式,从一段时间来看,办理质押、抵押贷款对银行拓展业务,避免、控制和转化信贷风险,提高银行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但这项业务在目前开展过程中又存在着质押权、抵押物难以变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建立一家拍卖中介机构(暂称拍卖公司)势在必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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