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部锐器创致霍纳氏综合征1例
作者机构: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克拉玛依834000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上海200083
出 版 物:《法医学杂志》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年 卷 期:2008年第24卷第3期
页 面:240-240页
学科分类:1002[医学-临床医学] 100210[医学-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烧伤、野战外)] 10[医学]
摘 要:1案例 刘某.男.30岁。因“颈部被刀砍伤5min入院诊治。查体:颈部左侧有伤口,已加压包扎;BP50/30mmHg(6.7/4.0kPa),R40次/min;口唇苍白,四肢厥冷;血红蛋白9g/mL。当即予输血、补液,并行“清创探查术,术中见颈部左侧肌肉均断裂,颈外动脉已结扎,胸锁乳突肌及前、中、后斜角肌等断裂,颈动脉前外侧见一神经不完全性断裂,创道深达椎前筋膜,椎体无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