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警察”
作者机构:江西省南昌市十中高二
出 版 物:《新作文(小学中高年级版)》 (New Writing)
年 卷 期:2002年第Z6期
页 面:86-87页
主 题:老师 学生 警察 班主任 陕西省 山阳县 证据 爱心教育 选票 同学
摘 要:《西安晚报》登载了这样一则令我十分震动的报道:2001年4月17日晚,陕西省山阳县两岭乡中学初一(1)班学生席飞发现自己的10元钱丢了,同学便将此事告知了班主任朱老师。第二天早上,朱老师在课堂上提出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来选“贼,同学们分别投了票,接着朱老师草草翻看了“选票后,当即宣布学生刘金满、吴力鹏有嫌疑,并责令二人站到讲台上来。刘吴二人“当选后心中不服,向朱质疑证据是什么?朱举着手中的“选票说:“这就是证据!两位被冤枉的同学怎么也理论不过老师,竟被迫站在讲台上“示众了近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