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项目施工合同的变更
作者机构: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出 版 物:《低碳世界》 (Low Carbon World)
年 卷 期:2015年第5卷第12期
页 面:164-165页
学科分类:08[工学] 0814[工学-土木工程] 082301[工学-道路与铁道工程] 0823[工学-交通运输工程]
摘 要:在路桥施工中,导致合同变更的因素大致有依据法律规定的变更、修正重大误解的变更、改变原合同不公平的变更、双方协商的变更等几类。合同变更的主体,主要有业主、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工程的设计单位以及与施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他们须依据《合同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然而当下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工程施工出现造价增高、工期延长等问题,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尽量避免这些问题,首先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其次在路桥施工中,委托的业主应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资格。最后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以及监督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