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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知识

作者机构:吉林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出 版 物:《吉林农业》 (AGRICULTURE OF JILIN)

年 卷 期:2014年第6期

页      面:I0022-I0025页

学科分类:090502[农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农学-畜牧学] 09[农学] 

主  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安全监督管理 农产品产地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安全管理工作 

摘      要: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有哪些法律依据?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逐步由零散要求走向系统规定,由宏观原则走向具体操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监管的重要目标。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农业法》、《畜牧法》和《渔业法》等也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规定。此外,《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环节做了细致而具体的规定。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监督管理的对象,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二是监督管理的主体,既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和人员;三是监督管理的环节,既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和农产品生产和产后产地处理的标准化管理,也包括农产品在产地的包装、标识、标志和产地准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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