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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现代化与日本民法解释学

作     者:潮见佳男 叶周侠 

作者机构:京都大学 

出 版 物:《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8年第2期

页      面:135-1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审批号:留金亚9106号)的资助 

主  题:民法解释学 德国民法 日本法 现代化 70年代 民法理论 中心主义 德国法 

摘      要:Ⅰ本文的目的本文旨在探究,理解德国民法对于我国当下的民法解释学而言具有怎样的意义。①众所周知,1970年代之后,就民法领域里德国法与日本法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关于日本民法源自何处的讨论,以及关于在前述讨论中认为非以德国法为母法之处,德国民法理论该如何定位的讨论(此即立法者意思说与法律意思说之间的争论,与围绕所请母法中心主义[回归每法现象]所展开的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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