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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定位与偏移

作     者:李鸿生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出 版 物:《企业活力》 (Enterprise Vitality)

年 卷 期:2007年第10期

页      面:7-7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资监管机构 生产经营自主权 偏移 行政管理职能 《公司法》 《条例》 国务院 

摘      要: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007年1月在题为“在挑战中成长,在探索中前进的报告中,再次强调国资监管机构要严格按《公司法》、《条例》和国务院授权行事,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就是保证出资人主体到位;“不越位就是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错位就是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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