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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证是当事人合法使用海域的凭证

作     者:黄薇 

作者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5年第6期

页      面:10-12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海域使用权 合法使用 当事人 权证 高尔夫球场 国家海洋局 五星级酒店 依法取得 

摘      要:【裁判要旨】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填海等占用海域的行为,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证书是当事人合法使用海域的凭证。案号一审:(2013)一中行初字第672号 二审:(2013)高行终字第01622号 【案情】原告: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被告:国家海洋局。原告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丽公副)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后门镇红源管区海丰县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五星级酒店以南海域进行弧形护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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