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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信息产业部令第14号——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Market Regulation)

年 卷 期:2001年第20期

页      面:12-1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三包有效期 修理者 电话机 固定电话 销售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三包凭证 消费者 修理更换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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