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按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能否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收藏

按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能否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作     者:丁少柏 

作者机构:安徽宣城市宣州区地税局 

出 版 物:《财会月刊》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年 卷 期:2009年第35期

页      面:45-45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政府补助 所得税 税种 企业会计准则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 补贴收入 金额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收入应并入当期损益征收企业所得税,现行税法与此规定已无差异。但在账务处理上,对按应收金额计量的补贴收入的处理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