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区共管”模式——湖北省湖泊保护管理体制创新探讨
To set up the modle of Community-based Cooperative Management on the innov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f Hubei's lake protection作者机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出 版 物:《环境科学与技术》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09年第32卷第F11期
页 面:149-154页
学科分类:083002[工学-环境工程] 0830[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7[理学] 08[工学] 0713[理学-生态学]
摘 要:湖北省的湖泊管理形势严峻,湖泊保护法制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顺,以政府“集权式管理大大制约了湖泊的有效保护。“社区共管模式强调多样的、多元的、多中心的权力分配,是对传统的仅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模式的突破与创新。这一模式吸收了“准公共物品、“治理理论以及“社群主义理论中的理念。湖泊保护中的社区共管模式具体设计为: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委员会共同形成湖泊保护共同管理委员会。各自分工负责,统一协调,从而打破传统的政府“集权式管理,形成多元的湖泊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