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院:让危险废泥得到有效处置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公诉人》 (Prosecutor)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面:64-6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主 题:平南县 危险 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 履行职责 现场监督 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
摘 要:1月12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某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先行处置蒋某从广东转移到该县费怀镇的危险废泥670多吨。据介绍,去年5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蒋某(已起诉)的违法行为后,经立案调查于2019年1月3日向某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行政机关遂与广东有关部门协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这些危险废泥运回广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