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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院:出京护法与改革载体

作     者:叶竹盛 

出 版 物:《法治与社会》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年 卷 期:2015年第5期

页      面:56-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北京市密云县 铁路运输 吴在 改革方案 行政案件 法院内部 行政法院 中国司法改革 审判独立 北京四 

摘      要:各类新法院的成立除了因应新形势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为改革载体,实验新的改革方案。而最高院巡回法庭不仅仅是送法出京,更是出京护法。2月1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案,院长吴在存亲自出任本案的审判长,北京市密云县副县长郭鹏代表被告县政府出庭。这是一个既新又旧的法院——在去年底新成立时,借用的是北京市铁路运输中院的壳,两个法院一套班子两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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