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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

出 版 物:《税务纵横》 (Taxcollection Magazine)

年 卷 期:1994年第6期

页      面:58-5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企业所得税 劳改 劳教所 系统企业 企业性质 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 地市 联营企业 文件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3号文件通知:一、凡全部产权属于劳改、劳教系统企业,即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区、市)劳改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改队)、劳教所以及地市劳改、劳教单位直属的劳改、劳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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