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关于表彰内蒙古自治区2011—2012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收藏

关于表彰内蒙古自治区2011—2012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的决定

出 版 物:《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年 卷 期:2012年第6期

页      面:15-15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企业生产经营 社会责任感 内蒙古自治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表彰 经济社会发展 地方经济增长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区有越来越多的国有、民营、股份制、中外合资等类企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先进文化引领企业的各项工作,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关爱员工、诚信经营、热心公益,不仅为企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大做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也对地方经济增长、市场繁荣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及边疆稳定、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事迹突出、在各级领导和各族干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与社会感召力的企业。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