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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作     者:潘自强 

作者机构:浙江财经学院杭州310018 

出 版 物:《财会月刊》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年 卷 期:2010年第3期

页      面:14-15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 会计处理 自营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 会计核算 2009年 

摘      要: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直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由此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就一般纳税人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作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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