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对策
作者机构:大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1989年第1卷第6期
页 面:60-6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消费者保护法 基本法 消费者问题 执法机关 生产力发展 基本设想 知情权 水平基础 民法通则 全国人大
摘 要:为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体系,避免不顾国情地照搬外国模式和固步自封地追求形式上满足的两种倾向,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应制定易于被群众接受的,便于执法机关执行的,符合改革、开放的消费者保护法,基本设想是: 第一,该法规名称问题。应将它提到基本法的高度,叫《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使之成为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刑法》、《民法通则》、《企业法》等平行的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