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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整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问题研究——以重庆钢铁重整案为研究视角

Study on Ex-rights of Stocks Transferred from Capital Reserves in Reorganiz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A Perspective from the Reorganization Case of Chongqing Iron & Steel

作     者: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卢祖新 裘晓音 曹世海 俞旭东 彭海波 Research Group of the First Intermediate Court of Chongqing City

作者机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不详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5期

页      面:66-7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破产重整 债转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 

摘      要:上市公司重整方案中大多包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内容,该转增行为是否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作除权处理,对此存在不同认识。课题组在对交易规则进行解读并对各上市公司重整方案进行考察之后发现,交易规则规定的是常态化下的公司转增,而重整方案中存在着将转增股本向原股东和债权人分配的两种不同情形,且仅向债权人分配用以偿债与其他情形下的转增相比,在股东权益变动和股份内在价值两大核心要素存在实质性差异。为便于今后对同类案件作相同处理,避免个案协调的繁琐,建议对前述交易规则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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