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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论原则适用的事实范围

On the Practicable Factual Region of Argument Rules

作     者:刘学在 

作者机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家》 (The Jurist)

年 卷 期:2005年第5期

页      面:62-7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辩论原则 事实范围 民事诉讼 法律适用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摘      要: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论。鉴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之区分的困难性、私权自治与程序公正观念的要求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不必作严格区别而应统一适用于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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