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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

作     者:李鸿斌 

出 版 物:《人民公安》 (People's Police)

年 卷 期:1996年第16期

页      面:29-29页

学科分类:030604[法学-侦查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刑事传唤 留置时间 公安机关权力 人民警察法 违法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 不得以连续传唤 集会游行示威法 拘留程序 讯问查证 

摘      要: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李鸿斌即将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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