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
出 版 物:《人民公安》 (People's Police)
年 卷 期:1996年第16期
页 面:29-29页
学科分类:030604[法学-侦查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刑事传唤 留置时间 公安机关权力 人民警察法 违法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 不得以连续传唤 集会游行示威法 拘留程序 讯问查证
摘 要: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李鸿斌即将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