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中市民社会的行为准则——论民法的功能和作用
Social principles of conduct for citizens in market economy ——a discussion about the function of the Civil Law作者机构:天津大学天津300072
出 版 物:《天津纺织工学院学报》 (Journal of the Tianjin Institute of Textil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 卷 期:1999年第18卷第6期
页 面:38-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民法质的规定性、内部互相联系的各构成要素及结构,决定其具有调整商品经济的特殊功能及在政治、经济领域的独特作用.只有在民主的大环境中,民法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民法特殊的规范、手段和民事责任形式,决定其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