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
作者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出 版 物:《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15年第22期
页 面:46-4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省通信管理局 城乡建设厅 电力公司 老旧小区 小区建筑 省政府各部门 物业企业 整治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 工矿区
摘 要:鲁建发[2015]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我省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大多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无物业管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为切实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