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研究
作者机构:中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出 版 物:《唐史论丛》 (Tangshi Luncong)
年 卷 期:2014年第2期
页 面:131-1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农业生产 经营管理制度 重农抑商 粮食生产 土地买卖 《管子》 转运仓 治国之道 土地财产 碾硙
摘 要:《管子》在2000多年前曾就明确指出: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治国之道也。[1]可见农业生产对于国家长治久安之重要。因此,自秦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之后,历代均在法律上赋予农业以最崇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