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规范化建设实践与反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与使用”研讨会述要
作者机构: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5年第24期
页 面:38-4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居住场所 司法实践 定居 最高人民检察院 述要 反思 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
摘 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建设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新事物。2014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由市级检察院统一负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建设。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修改后刑诉法新明确的一项强制措施,在具体场所的建设上,各地检察院并无现成的建设模式可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