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机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中国劳动》 (China Labor)
年 卷 期:2014年第9期
页 面:56-5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工伤待遇 职业病防治 退休职工 铸工尘肺 伤残补助金 用人单位 医疗保险 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
摘 要:案情简介■杨某于1966年10月进入某纺织厂从事铸工工作,至1992年下半年担任门卫,于2000年8月自纺织厂退休。杨某工作期间,纺织厂按当时的规定,为其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2007年起,杨某因身体不适开始就医,2011年8月16日,杨某被诊断为铸工尘肺一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致残程度为六级。杨某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